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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强“五一”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(第7号)

日期: 2020-04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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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强“五一”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(第7号)

惠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

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“五一”期间

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

(第7号)


       为切实做好“五一”期间疫情防控工作,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,度过平安祥和的“五一”假期,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
       一、继续做好个人健康防护


       疫情尚未结束,风险犹存。全体市民务必保持警惕,继续保持良好的卫生和健康习惯,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。戴口罩、勤洗手、常通风,不集聚、不扎堆;加强居家、工作场所和公共空间的清洁;做好个人健康监测,出现发热、咳嗽、胸闷等症状时,要及时就医治疗。


       二、切实做好各重点场所、重点行业的疫情防控


       (一)公共场所。


       公共场所要做好场所管理,加强室内空气流通,使用空调通风系统的应严格按照相关指引落实清洗消毒;加强公共区域的清洗消毒工作,增加对电梯按钮、扶手、公共餐桌椅、临时储物柜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消毒工作。加强人员健康管理,使用“粤康码”对相关人员进行健康查验,开展体温监测,并做好健康宣传。


       (二)餐饮业。


       餐饮场所要保持通风,加大餐桌间距,避免人员密集。餐厅要加强消毒,每日至少消毒1次,餐桌、餐椅使用后严格进行消毒,餐具用品须实行严格有效的消毒措施,建议使用公筷公勺。所有工作人员应佩戴口罩,尽量采取送餐、分餐措施。顾客应尽量减少面对面就餐,并缩短就餐时间。


       (三)交通运输业。


       机场、车站、码头等要做好旅客的体温监测和“粤康码”查验,加强交通工具的通风换气。交通工具出发前要做好车厢、座椅的清洁消毒,尽可能安排乘客隔座分散就坐。旅客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,应全程佩戴口罩,尽量减少暴露机会,妥善保存好票据,以备查询。


       (四)旅游业。


       旅客在旅程中应做好个人防护,佩戴口罩,尽量避开热门景点,错峰出行。旅游景区要加强清洁消毒,及时处理垃圾,日清日洁。接待游客量要严格控制,不得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的30%。要建立完善预约制度,加强人员疏导,引导游客有序排队入园,保持一米社交距离,避免出现拥堵或人群聚集。严格做好进入景区人员的“粤康码”查验和体温监测,严格要求旅客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景区。



惠州市新冠肺炎疫情

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20年4月2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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